養護機構

專業熱忱的長期照護人力

申請資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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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你詳細的養護人力申辦條件、申請資格、應準備文件等資訊。

應備文件

Required Documents

  • 1.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,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、養護機構、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。
  • 2. 護理之家機構、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、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、一般醫院、專科醫院。
  • 1. 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。
  • 2. 統一編配通知書影本。
  • 3. 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執照影本。
  • 4. 負責人身份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  • 5. 本國照服員結業證書影本或高中(職)以上學校家政、護理等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(需在機構加勞保者認列)。
  • 6. 勞工退休準備金收據影本-最近六個月。
  • 7. 勞保繳費證明影本(含工資墊償基金)-最近六個月。
  • 8. 勞資會議核備名冊。
  • 1. 延長工時
    $34,994元
  • 2. 健保費
    $1,329元
  • 3. 勞保費(職災)
    $2,115
  • 4. 就業安定費
    $2,000元
  • 5. 意外險
    $100元
  • 6. 加班費
    依勞基法規定 (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,勞雇雙方經核備之每月延長工時為240小時者)
  • 1. 健 保 費
    $426元
  • 2. 勞 保 費
    $604元
  • 3. 服 務 費
    $1,800元/$1,700元/$1,500元/月
  • 4. 居留證規費
    $1,000元/年
  • 5. 體 檢 費
    約2,000元/次(入境3天內、6個月、18個月、30個月) 衛生署指定醫院
  • 6. 護   照
    護照延期護照 / 換發 / 補發費用,規費依各國辦事處時價辦理。
  • 7. 回程機票費
    依各國勞動契約規定(票價依航空公司報價)
  • 1.辦理求才登記
  • 2.辦理國內應徵者媒合(7天)
  • 3.造冊、審核求才證明(15天)
  • 4.領求才登記
  • 5.送件勞動部
  • 6.勞動部審件初招OR重招(7~10天)
  • 7.勞動部審件入國引進許可(7~10天)
  • 8.招募許可函(雇主挑選適合的外籍勞工)
  • 1.接機
  • 2.外勞入國3日內健康檢查
  • 3.移民署按捺指紋暨申辦居留證
  • 4.向工作所在地縣(市)政府勞工局辦理入國通報
  • 5.送工報到,與雇主辦理交接手續
  • 6.協助外勞辦理全民健保暨意外險加保事宜
  • 7.協助向勞動部辦理聘僱許可、展延聘僱許可
  • 8.協助安排外勞入國滿6、18、30個月健康檢查
  • 9.協助將外勞健康檢查結果向各地衛生局辦理報備
  • 10.協助辦理外勞居留證延期
  • 11.不定期關懷雇主及外勞之互動、外勞工作情形,並提供工作及生活輔導
  • 12.提供相關法令、資訊及諮詢
  • 13.協助申報外勞綜合所得稅,並提供稅務諮詢
  • 14.協助安排外勞離境相關事宜